关于开展2024年度枣阳市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阳人事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0次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职改办〔2024〕21号)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度枣阳市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工程技术、档案、农业技术、新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五个专业,并符合相应专业初级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湖北省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规定执行。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hubei.gov.cn/)-业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三、相关评审政策和要求

(一)申报推荐

用人单位对照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

企业或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须聘用满一年方可在本单位申报职称,由聘用单位盖章推荐,并提交本人近一年连续缴费的《襄阳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证明(申报个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二)水平能力测试

申报档案专业需提供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其他专业不需提供。

(三)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新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四、申报方式、程序、内容及时间

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

个人网上申报系统入口为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端(http://59.175.218.201:8501/#/),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绑定所在单位、确认申报专业所属评委会(详见附件1)、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后推送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录入时需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上传材料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在找不到对应栏目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时,请上传至“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栏。

单位网上审核入口为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端(http://59.175.218.201:8502/#/),各单位账号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统一分配。用人单位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初级评审委员会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报送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集中统一报送至枣阳市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209室,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三)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11月5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信息,如因申报资料不齐全被退回,请阅读“退回信息”并一次性补正,及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11月10日,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申报、审核工作,在审核时间内完成信息推送。

2.主管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送纸质材料至枣阳市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209室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13日,请按照附件2的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初级评审费60元/人(档案初级8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诚信申报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填写的文字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纳入职称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

(二)强化各级监督责任。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要对申报平台填写的数据和纸质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各单位严格对推荐材料把关,按照规范进行审核盖章,因审核不严影响评审的,责任由申报个人和用人推荐单位承担。

(三)严格倒查追责机制。2024年度枣阳市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等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业务受理咨询电话和职称政策咨询电话:

卢世兵 13871718630(微信同号)

舒宝雪 18327596363(微信同号)

QQ工作群:枣阳职称群 60248696


附件:

1.2024年度枣阳市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专业目录参考表

  2024年度枣阳市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专业目录参考表.docx

2.2024年度枣阳市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024年度枣阳市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docx

3.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docx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