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用人单位: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已顺利结束,目前进入选岗和考察阶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参照公务员招录考核办法进行考察。现将选岗和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岗
(一)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枣阳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二)选岗对象:参加面试、成绩1:1入围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名单附后(附件1)。
二、考察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三、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环节共有6名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1。
四、考察组人员安排
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考察组由2-3名工作人员组成。
五、考察内容
(一)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来枣意愿、道德品质等情况。
(二)对考察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下列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情形:
1.不得报名的: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及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枣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8)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
(2)曾受过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和强制戒毒处理;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团籍和学籍;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
(5)近3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
(6)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等违反档案工作纪律;
(7)在银行个人征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服兵役等领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五、考察程序
(一)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采取发函、电话联系等方式,事先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联系考察工作事宜并通知考生按照考察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组要同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每个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形成考察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提出聘用建议,考察报告须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察报告必须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①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心理健康等情况;
②主要缺点和不足;
③征求意见、考察谈话等情况;
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查有关举报反映等情况的结论;
⑤提出考察合格与否的意见。
(五)考察结束后,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汇总上交。
①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须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盖章,并提出是否同意聘用意见)一式一份;
②考察对象的自传材料原件(考生签字按手印)、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原件(工作单位、社区、村委会或学校出具);
③所在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和无违纪情况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本人写考试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银行个人征信记录、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工作地或户籍地法院出具)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④考生个人档案、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
⑤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⑥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主要学术成果、重要奖励、其他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⑦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3,需要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六)相关材料汇总上交时间:2024年10月12日前上交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205室,我们将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逾期不上交相关材料的,影响考生聘用时间、工龄等,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调取考生档案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凭个人身份证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205室办理。
联系方式:13545802315;QQ:804785831。
附件1:选岗及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考察材料
附件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