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襄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襄人社函〔2021〕70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枣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嘉奖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的方式向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10-6321460。
附件:枣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名单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